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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1962:从打猎开始新生周小红武海柱无删减+无广告

馒头蘸酱油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“嘶!好冷。”李国庆从雪地里惊醒,看着漫无边际的林海和雪原,整个人愣住了。“我重生了?”“而且还重生到了为救女知青周小红,而冲动杀人的那天?”看着不远处,那个正在长白山天然温泉内泡澡的周小红,李国庆双拳紧紧握在一起。当年,身体素质一般的他,为了救自己的梦中情人周小红。冒着生命危险,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,用石头拍死了,那个将周小红压在身下的猎人武海柱。剧烈的打斗声引来了民兵。他是为救周小红而杀的武海柱,这并不违法。而且,自打周小红下乡以来,他便一直默默地帮助她。他对周小红,可谓是恩重如山。他本以为,周小红会为他解释一切。可他怎么都没想到。周小红因为害怕自己的清白不保,居然隐瞒了自己被轻薄的事。她还说,两人是因为争夺狩猎地盘而引起的冲突。...

主角:周小红武海柱   更新:2025-06-20 23:2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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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周小红武海柱的其他类型小说《重生1962:从打猎开始新生周小红武海柱无删减+无广告》,由网络作家“馒头蘸酱油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嘶!好冷。”李国庆从雪地里惊醒,看着漫无边际的林海和雪原,整个人愣住了。“我重生了?”“而且还重生到了为救女知青周小红,而冲动杀人的那天?”看着不远处,那个正在长白山天然温泉内泡澡的周小红,李国庆双拳紧紧握在一起。当年,身体素质一般的他,为了救自己的梦中情人周小红。冒着生命危险,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,用石头拍死了,那个将周小红压在身下的猎人武海柱。剧烈的打斗声引来了民兵。他是为救周小红而杀的武海柱,这并不违法。而且,自打周小红下乡以来,他便一直默默地帮助她。他对周小红,可谓是恩重如山。他本以为,周小红会为他解释一切。可他怎么都没想到。周小红因为害怕自己的清白不保,居然隐瞒了自己被轻薄的事。她还说,两人是因为争夺狩猎地盘而引起的冲突。...

《重生1962:从打猎开始新生周小红武海柱无删减+无广告》精彩片段


“嘶!好冷。”

李国庆从雪地里惊醒,看着漫无边际的林海和雪原,整个人愣住了。

“我重生了?”

“而且还重生到了为救女知青周小红,而冲动杀人的那天?”

看着不远处,那个正在长白山天然温泉内泡澡的周小红,李国庆双拳紧紧握在一起。

当年,身体素质一般的他,为了救自己的梦中情人周小红。

冒着生命危险,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,用石头拍死了,那个将周小红压在身下的猎人武海柱。

剧烈的打斗声引来了民兵。

他是为救周小红而杀的武海柱,这并不违法。

而且,自打周小红下乡以来,他便一直默默地帮助她。

他对周小红,可谓是恩重如山。

他本以为,周小红会为他解释一切。

可他怎么都没想到。

周小红因为害怕自己的清白不保,居然隐瞒了自己被轻薄的事。

她还说,两人是因为争夺狩猎地盘而引起的冲突。

因为没有被判定为自卫,李国庆不光失去了争夺民兵排排长的资格,甚至还被判了八年。

62年,对印自卫反击战打响。

他为了减刑,自愿加入了敢死队。

当时,他们三个人,追着三哥一支三千人的部队打,到最后,甚至还俘虏了一百多个三哥。

他们一路打到三哥的首都。

他一战成名,后面更是加入东北虎特战大队,成为了大队长。

可惜人生无常,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,他被敌军的火炮炸断了双腿,炸烂了肚子,在轮椅生度过了悲惨的后半生。

重生回来,看着温泉内,城里姑娘那雪白的后背,李国庆发誓,打死也不救这个恩将仇报的女人。

温泉旁的小山岗上,武海柱正蹑手蹑脚的朝着浑然不知的周小红摸过来。

他手里提着马刀,脚步无比得轻柔,双脚踏在雪地上,居然没有一丝声音。

而处在天然温泉内的周小红,完全不知道危险即将到来。

隐忍多时的武海柱,终于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温泉边上。

他纵身一跃,扑向正在美滋滋搓背的周小红。

“别动,再动就抹了你脖子。”

武海柱手中的刀抵住周小红的脖子,另一只空着的手则十分不老实地动了起来。

……

两分钟后,武海柱有些懊恼地提起了裤子,匆匆离去。

李国庆躲在石头后面,看着这个女人衣衫不整的样子,只觉得心里一阵阵恶心。

“当年,我碰一下你的手都不行,以为你多冰清玉洁呢?没想到,也是个下贱的东西,我当年真是瞎了眼,居然会喜欢上你这种女人。”

李国庆瞪着周小红离开的方向,使劲摇了摇头。

“哥哥,哥哥。”

就在这时,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李国庆的思绪。

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俊俏姑娘,扎着一条麻花辫,一路跑来。

女孩不是别人,正是李国庆的妹妹李青。

重生回来,再一次看到妹妹,李国庆的眼睛湿润了。

上一世,因为他入狱,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。

妹妹为了父亲能有口饭吃,只为了两袋棒子面,就嫁给了村子里出了名的二混子左鹏,从此毁了自己的一生。

“放心吧!这一世,有哥在,一定不会再让任何人毁了你的人生。”

“哥,你怎么了?你流泪了?”

李青气喘吁吁地跑到哥哥身边,看到哥哥湿润的眼睛后,语气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。

“哥没事,这北风吹的太大,哥被迷住了眼睛。”

“没事就好,哥,你打到野味了吗?”

被李青这么一问,李国庆这才想起来,他这一次进山,是为了打猎。

这几年闹饥荒,外加上还要还苏俄的外债,使得整个屯子的人都吃不饱饭。

住在李国庆家的知青周小红,因为吃饭没有节制,更是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,唯一的一条皮带,也被她煮汤喝了。

为了避免周小红饿死,他这才冒着生命危险,来到山里打猎。

可他是个实打实的打猎生手,对于打猎几乎一窍不通,到山里转悠了好几天,连个鸟毛都没找到。

他本来都想打道回府了,却在温泉边上偶遇了周小红。

……

“暂时没打到,雪原的外围地带已经没什么小动物了,妹,你先回家,哥准备去老爷岭碰碰运气。”

“哥,我不同意你去老爷岭。”

老爷岭是这片雪原上的无人区,同时也是这片雪原内最凶险的地区。

哪怕是夏季的时候,也没有多少人敢深入这片区域。

里面地势险峻,且有无数猛兽出没。

最主要的是,老爷岭内的气候也十分异常,上一秒还是晴天,下一秒钟就会刮起暴风雪。

这片区域对于别人来说,也许是恐怖的埋骨地。

但对于李国庆来说,却是他最为熟悉的伊甸园。

加入东北虎特战队后,他经常和队员一起,坐着直升机,空降到老爷岭内,做野外求生训练。

对于里面的一山一河,一草一木,他都极其熟悉。

“放心,哥不会有事的。”

“哥。”

李青跺了跺脚,最后还是跟了上来。

看着妹妹因为不放心自己而跟过来,李国庆心里有些感动。

前世,他年纪轻轻就进了监狱,后面更是参了多年的军,几乎没怎么和家人好好相处过。

现在,感受着妹妹的关心,他的心里慢慢升起了一股暖流。

因为带着妹妹,他没敢太深入老爷岭,只是在边缘地带来回溜达。

两人步行到一处山崖的时候,李国庆忽然停住了脚步。

前世野外训练的时候,他曾在这附近驻足过一个星期。

记忆中,这附近经常有野兔出没。

身为野外求生专家,他寻迹的本事非常强。

在山崖附近转了几圈后,他猛地翻开了一处干枯的灌木丛。

灌木丛内,几粒如同黑豆大小的粪便赫然出现在里面。

“哥,这是?这是兔子粑粑吧?这附近一定有野兔。”

李青已经一大年没有吃过荤腥了,看到兔子粑粑后,她兴奋的双眼冒光。

她疯狂地在附近翻找野兔的痕迹。

可她找了半个时辰,却连一根兔子毛都没有找到。


“哥,这灌木丛下明明就有兔子粑粑,可为什么就找不见兔子?”

李青气喘吁吁的坐在雪地里,脸上也渐渐露出几分失望。

看着妹妹垂头丧气的样子,李国庆的眼中露出一丝俏皮的狡猾:“小青,你可不要小瞧野兔,这东西精的很,野兔一般不会在自己老巢附近拉粑粑,因为这样会暴露自己。”

“而且,它拉完后,还会找东西掩盖自己的粪便,这小东西几乎把小心翼翼做到了极致,因为它十分清楚,万一暴露了自己的位置,那丢的可就是命了。”

李青愣愣地看着哥哥,眼神中渐渐露出一丝崇拜的表情来:“哥,你好厉害,你怎么什么都懂啊?”

“略懂,略懂,哥这几天在山上打猎,可不是白打的。”

被妹妹如此夸赞,李国庆忍不住挠了挠头。

在妹妹寻找野兔的时候,他早就根据野兔留下的脚印,确定了野兔的方位。

这附近有许多野兔的脚印。

这些脚印都是野兔故意留下来的,目的是为了迷惑捕猎者。

然而,这些却难不倒身为野外求生专家的李国庆。

他只是稍微沉思了片刻,便朝着一个方向快步行去。

李青愣了一下,也赶紧从雪地里爬起来,跟了上去。

在路过一片松林的时候,李国庆忽然就停住了脚步。

“哥,怎么了?”

“嘘。”

李国庆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,之后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片斜坡。

“看到了吗?”

“看到什么?”

“两个小孔。”

李青顺着哥哥手指的方向,在雪地里看了半天,终于看到那个暴露在雪地中,十分难寻的小孔。

“哥,那是什么?”

“那是野兔用呼吸的热量,融化出来的两个出气孔。”

“啊?这……这是兔子窝?那咱家今天岂不是可以吃肉了?”李青虽然压低了声音,却还是难掩语气中的兴奋之意。

“一会,我会绕到后方,等我冲你做手势的时候,你就去驱赶兔子。”李国庆道。

身为村民,李青也清楚,兔子这种小动物,速度快的很,而且也很警觉。

他们如果从正面摸过去的话,大概率会让这兔子跑掉。

于是,她点了点头,表示同意。

蹑手蹑脚的来到兔子窝后方后,李国庆冲妹妹摆了一个驱赶的手势。

李青会意。

她从雪地中一跃而起,嘴巴里还发出嗷嗷的狼叫声。

窝里的兔子受到惊吓,冲天而起,探了探头后,便飞快地朝着李国庆的方向奔来。

隐藏在雪地中的李国庆调整呼吸,在兔子到达自己攻击范围的时候,突然暴起,抓向那只野兔。

可他现在毕竟不是特种兵,身手也没有之前敏捷。

这冷不丁的一击,竟让兔子逃了。

兔子往左边逃去,还没跑几步,脚步便踉跄了起来。

这是李国庆留的后手。

他们兄妹俩前后围堵,即便抓不到兔子。

这兔子也会朝着悬崖相反的方向逃去。

反方向的不远处,是一条低洼的小山沟,里面积满了雪。

短腿兔子在这种积雪比较深的地方跑,脚步一下子就变得踉跄了起来。

而这,便是李国庆最后的机会。

“啊!”

李国庆怒吼一声,使出吃奶的力气,奋力朝着那只踉跄的兔子奔去。

到达攻击范围后,他一个猛虎扑食,一把薅住了这只野兔的耳朵。

野兔被抓住后,慌乱地蹬了几下腿后,便咽气了。

“哥,这只野兔怎么死了?”李青追上来,气喘吁吁地问道。

“估计是被气死了吧?野兔这东西气性大,被气死也正常。”

“兔兔这么可爱,我都不忍心杀呢!可它却自己气死了,看来,它是注定要成为小红姐的口粮了。”李青摸了摸兔子,小声说道。

看着如此善良的妹妹,李国庆忍不住,拍了拍她的小脑瓜。

接下来,他拎着兔子,和妹妹一起,快步地消失在了这片林海中。

村口,三间褐黄色的土坯房歪歪斜斜地矗立在那里,仿佛随时都会倒塌。

李国庆还没进院子,便被正在院子里洗冻梨的周小红喊住了:“李国庆,你到山里逛了一个星期,就打到了一只兔子?真有你的。”

再一次看到这个害了他一生的女人,李国庆的后槽牙都跟着咬到了一起。

此刻,他恨不得把这个蠢女人扒光了,吊在雪地里,狠狠地打一顿。

“我打没打到兔子,和你有什么关系?”

“你说什么?”

周小红一脸诧异地看着李国庆,完全没有想到,这个昔日里对她言听计从,俯首称臣的男人,居然拿敢这么和她说话。

不过,她现在十分饥饿,自然也懒得和李国庆计较:“懒得搭理你,赶紧把野兔给我,我肖强哥已经喝了两天稀饭了,再继续这么吃下去,怕是要营养不良了,我得赶紧给我肖强哥炖兔子去。”

李国庆看着这个伸出手来,理直气壮地朝他要野兔的周小红,一下子被气笑了。

当初,他真是瞎了眼,居然会喜欢上这种女人。

这个女人,把他对她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。

这种理所当然,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。

“你肖强哥想吃兔子,让他自己想办法去。”李国庆没好气地说道。

“你……”

周小红指着李国庆,本来是要开骂的。

可她转眼间却又笑了起来:“你是因为我对肖强太好了,所以生气了吧?你吃醋了?放心,只要你肯把民兵排排长的位置让给我肖强哥,我还是会考虑给你一个机会的。”

“你想多了吧?我为啥要吃醋?另外,你想让我把排长的位置让给肖强?你以为你是谁?”

自从这个女人陷害他入狱开始,他和这个女人之间的缘分就已经尽了。

不管他曾经多么喜欢这个女人,到现在,都已经不重要了。

其实,更让李国庆觉得可笑的是。

当年让入狱的时候,这个女人居然舔着个脸,哭哭啼啼地找到他,说对不起他,还说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。

可当李国庆让她去翻案的时候,她却拒绝了。

从始至终,她首先想到的,都是要保全自己的名声。

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,真让李国庆觉得恶心。


狠狠地瞪了一眼周小红后,李国庆径直进了自己家。

“爸,我回来了。”

躺在火炕上的李玉忠见李国庆回来,挣扎着从火炕上坐起来:“让你别去打猎,你偏不听,雪原里那么危险,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你妹妹可怎么活?我可怎么活?”

“为了能让周小红吃上肉,你连命都不要了啊!没错,队长是交代你照顾那几个知青了,可你也不能这么委屈自己啊?你这孩子,真是随了咱们老李家的善良劲了。”

他说着话的功夫,口水也顺着嘴角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。

李国庆的父亲是一个脑出血病人,已经瘫痪在床许多年了。

后妈则因为嫌弃父亲生病,十分大胆地选择了改嫁。

“爸……”

再一次看到病故多年的父亲,李国庆眼中的泪水都开始打转。

他多希望能再见一次活的父亲?这一次,终于见着了。

还没等李国庆说话,李青便指着李国庆手中的野兔,一脸兴奋地说道:“爹,你看,哥打到野兔了,哥,你这一次能给我和爹留一口汤喝吗?你放心,我和爹肯定不和小红姐抢兔子肉吃。”

李玉忠定睛一瞧,发现李国庆的手中真有一只野兔。

这么一只大野兔,足足有三斤多,足够他们一家子吃上好几天了。

“国庆,你到山上转悠一个星期,今天还真让你瞎猫碰死耗子,整到了一只野兔啊!”

李玉忠本来还有些激动,可他的脸色瞬间就垮了下去:哎,整到野兔也没用,还不是要分给周小红?咱家也快一年没吃上肉了,看到这野兔!爹还真有点馋了,真想吃肉啊!哪怕是喝碗带点肉腥的清汤也行啊!”

“爸,这一次,我不会再当冤大头了,这野兔啊!就咱们家自己吃。”

看着一脸菜色的父亲和李青,李国庆心里揪着疼。

上一世,他仿佛被迷了魂一般,不管有什么好事,都想着周小红。

家里只要有好吃的,他都第一时间给周小红送过去。

这让父亲和小青都颇有怨言,却也无可奈何。

“小庆,你说真的?你每一次都这样说,可周小红一来找你,你立马就会反悔。”李玉忠苦笑着摇头,明显不太相信。

“当然是真的,以后,不管我打到什么猎物,都会拿到家里,不会再分给周小红了。”

“可是,爸宁可不吃肉,也不希望你到雪原里面去冒险,爸只希望你好好活着。”

“爸,我知道了,我会小心的。”

感受着家人的关心,李国庆心里面暖暖的。

东北这边最不缺的就是木材。

李国庆见屋子里的炉子正熊熊燃烧着,索性就当着家人的面,把兔子扒了皮,放在炉子上烤。

他一边翻动兔子,一边在上面改刀、撒盐。

不过片刻间,兔子肉的香味便弥漫了出来。

李国庆把兔子腿卸下来,两根后腿分给了李青,两根前腿则分给了父亲。

“兔子后腿的肉紧致,有嚼劲,给小青吃,兔子的前腿肉最嫩,也最鲜美,给爹吃。”

兔子身上,最好吃的部位就是兔子腿。

李玉忠见儿子居然把最好吃的部分都分给了他和小青,顿时感到有些疑惑。

他记得,儿子之前似乎没有这么懂事。

“儿子,这俩前腿给你吃吧!爹记得,你最爱吃的就是腿肉了。”

“爹,前腿肉是这兔子身上最嫩的地方,而且味道也很鲜美,你牙口不好,这前腿肉就给你吃。”

见儿子如此孝顺,李玉忠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模糊了起来。

他不想让儿女看到自己失态,于是赶忙背过身去。

“爹,你怎么哭了?”李国庆见父亲肩膀微微耸动,于是忍不住问道。

“臭小子,爹没哭,爹只是打了个冷颤罢了。”

李国庆见父亲死要面子活受罪,便也没有揭穿他。

他蹲在火炉旁边,一边吃着兔子肉,一边打量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家。

这个家四处漏风,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。

看来,还是得争取当上民兵排的排长啊!

当上生产队民兵排排长后,他便能获得公家发的枪了。

有了枪以后,他便可以更轻松的打猎,从而改善家里吃不上饭的情况。

这几年,李国庆一直都是生产队里最能干的那个人。

他不光工分拿的最多,还经常教授几个知青农业知识。

正因为如此,他得到了公社的器重,获得了民兵排排长的提名。

而同样获得提名的,还有知青积极分子肖强。

想着这些往事的时候,他径直起身。

“儿子,你干嘛去?”

李国忠见儿子要出门,于是忍不住问道。

“咱家的兔子肉吃不完,我给队长送点过去。”

能够影响到民兵排排长任命的人,除了公社外,还有生产队的队长。

前世,李国庆因为不懂人情世故,所以才被没有那么出色的肖强钻了空子,获得了和他竞争上岗的资格。

而这一世,他不会再给对手任何机会。

“卫叔在家吗?”

推开木栅门后,李国庆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扫雪的卫建平。

卫建平微微抬头,看到这个村子里最勤奋的后生后,不由得皱起了眉头。

这个李国庆哪都好,就是脾气太倔,经常和他这个队长对着干。

而且也不懂人情世故。

这也是他不喜欢这后生的原因。

如果这后生能懂事一点,他何苦提拔肖强那个从外面世界里来的知青?

“是小庆啊!过来串门来了?吃了吗?”

不喜欢归不喜欢,可他身为生产队的队长,该有的体面还是要有的。

打了一声招呼后,他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。

“吃过了,卫叔,我刚才进山弄了一只野兔,过来给你送一些。”

李国庆晃了晃手中的半只野兔,笑着说道。

“啊?”

卫建平看着小庆手里的半只野兔,顿时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。

这年月太艰难。

即便身为生产队的队长,他也有几个月没吃过肉了。

看到李国庆手中的野兔,他忍不住吞咽起口水来。

“你这孩子,搞这么客气干啥?卫叔刚吃过饭了,这心意,卫叔领了,这兔子肉就算了吧!”

“卫叔,你不吃,小力还得吃呢,我大侄子还小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。”

卫叔听到此话,也有些意外。

这个村子里出了名的愣头青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?

“小庆,你有心了。”卫叔又推脱了几次后,终于还是接下了兔子。

李国庆笑了笑,继续说道:“卫叔,我大爷呢?”

“你大爷去马场巡逻去了。”

卫建平的父亲卫有为,是生产队现任民兵排的排长,马上就要退休了。

李国庆记得,就是在他被抓的这天,老爷岭内的狼群袭击了屯子里的马场。

而卫有为作为民兵排长,也在这场战斗中受了重伤。


李国庆若是能在这一次的危机中拯救马场,同时救下卫有为,那他便有很大的几率当上民兵排长。

“卫叔,我这就去找我大爷去,他一个人巡逻,实在太危险了。”

“你这孩子,今天也不是你班,你去找你大爷干嘛?天挺冷的,赶紧回家歇着吧!”

“我大爷岁数大了,他一个人巡逻,我不放心。”

前世,李国庆和队长卫建平的关系一般,但和大爷卫有为的关系却很好。

他之所以能够获得民兵排长的提名,卫有为也在里面出了大力。

所以,不管是于情,还是于理,他都应该去救卫有为。

他们靠山屯生产队,不光要负责耕种农田,还要帮公社养马。

他们生产队养的马,都是来自草原的骏马,品种十分优良。

哪怕只损失一头,对于屯子来说,都是极大的损失。

李国庆来到马场外围的时候,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。

他沿着马场的栅栏,一路走着,不一会的功夫就找到了卫有为。

“大爷。”

李国庆隔着老远,喊起了卫有为的名字。

“是小庆啊!你怎么跑过来了?”

“我听卫叔说,你一个人在这边巡逻,我不放心,所以便过来看看。”

李国庆说着话的功夫,几步便走到了卫有为的身旁。

“就是日常巡逻,能有什么事?小庆啊!这天太冷,你赶紧回家吧!”

他刚说完这句话,目光便跟着一凝。

因为,不远处的山岗上,赫然出现了一群狼。

那群狼呈一字型排开,井然有序地行走在雪原之上。

卫有为看到狼群的同时,狼群也看到了马场。

电光火石之间,狼群竟然直接发起了冲锋。

它们变换阵型,呈扇面,汹涌地朝着马场这边冲过来。

马场内,马群看到狼群,顿时就变得焦躁不安了起来。

卫有为见状,赶忙卸下肩膀上扛着的56式半自动步枪,朝着狼群射击。

可他连续射了三枪,却没有击中任何一头狼。

狼这种动物,最害怕的便是枪声。

这种恐惧,几乎印刻在狼族的基因里。

如果是正常的狼群,在听到枪声后,肯定第一时间撤退了。

可这群狼,在听到枪声后,只是顿住了脚步,似乎并没有撤退的意思。

身为野外求生专家,李国庆心里很清楚,狼群之所以不退的原因,应该是饥饿。

前世,他听小妹说,因为偷猎队的人在老爷岭里大面积捕杀梅花鹿和黄羊,使得老爷岭内的生态失去了平衡。

这狼群因为没有吃的,所以才冒险从老爷岭内流窜出来,来到靠山屯捕杀家畜。

那几年,靠山屯被老爷岭内跑出来的猛兽骚扰的几乎崩溃,许多村民甚至因此失去了生命。

就在他走神的时候,卫有为却一把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后:“小庆,你快走,快去村子里叫人,我来掩护你。”

卫有为已经快七十岁了,身体腐朽,视力也早已退化了。

若是真将他留在这的话,肯定就重蹈上一世的覆辙了。

“大爷,我要是走了,你怎么办?”

“你这孩子,你不用管我。”

似乎是看出了这群狼不好惹,卫有为一直想把李国庆支开。

他是屯子里的民兵排长,更是李国庆的长辈。

在他心里,长辈保护晚辈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
“大爷,那个以前一直躲在你羽翼下的雏鹰已经长大了,现在,轮到我保护你了。”

李国庆一把夺过卫有为手中的半自动步枪。

检查了一下弹仓后,他发现,弹仓里居然只剩下两枚子弹了,这让他的心跟着凉了半截。

卫有为知道李国庆力气大,可他没有想到,这小子的力气居然这么大。

这么一拽之下,差点把他拽个狗吃屎:“小子,枪这东西可不是谁都能玩的,你快放下,这东西危险着呢!”

见李国庆抢走了自己手中的步枪,卫有为的声音都跟着拔高了好几个八度。

李国庆没有理会大爷,而是拉动枪机、握枪、瞄准。

他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,几乎一气呵成。

他将枪托抵在肩部,脸颊紧紧地贴着枪托,那持枪的动作异常的标准,宛如一个训练多年的老兵。

“嗯?”

身为一个参加过八年抗战的老兵,卫有为自然是个用枪老手。

他见李国庆的持枪动作居然如此标准,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难不成,这个晚辈会用枪?

李国庆双手稳稳持枪,却始终没有轻举妄动。

他在等狼王先动。

所谓擒贼先擒王。

若是能击杀狼王,这群狼便会不战自退。

李国庆早已确定好了狼王的位置。

只是,那只最强壮的狼王,隐藏在狼群的最后面,并不在射程之内。

李国庆盯着狼王。

狼王同样也在盯着李国庆。

它压低着腰,不停地冲着李国庆呲牙,发出一声声低吼,似乎是在下达某种命令。

“呜嗷。”

狼群终于有动作了。

排在最前面的三头狼,居然绕到了李国庆两人的后面。

这群狼居然还会前后夹击,当真狡猾。

如果是腹背受敌的话,还真够李国庆喝一壶的了,毕竟,他只有两枚子弹,想要击退狼群,恐怕没有这么容易。

见狼群马上就要发动冲锋,李国庆赶忙把军大衣的扣子全部解开。

军大衣迎着北风乱舞,显得他的身影特别的高大。

身为野外求生专家,李国庆清楚,在野外遭遇野兽的时候,解开衣服扣子,让自己的身形变得庞大,便能有效的吓唬住这些猛兽。

果然,刚有异动的狼群,在看到李国庆的动作后,全都停住了脚步。

两边就这样僵持住了。

北风呼呼地刮着,无论是李国庆,亦或是狼群,全都像雪中的石碑一般,完全静止不动了。

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后,李国庆悍然开枪。

那头狼王经验老道,它一直躲在狼群的最后面,一动不动。

看来,他应该感觉到了李国庆的危险,所以才一直按兵不动。

李国庆拿狼王没有办法,但他通过野外求生训练的本领,找到了狼群中,狼王的妻子。

而那头母狼,刚好在他的射击范围内。

所以,李国庆才扣动扳机。

呜嗷!

狼王的妻子发出一声绝望的低吼,挣扎了几下后,便躺在了雪地上。

这一击,引发了狼群的骚乱。

狼群前面,最强壮的三只头狼,甚至有了后退的迹象。

狼王见自己的妻子被射杀,顿时仰起头,发出一声声哀鸣。


它恶狠狠地瞪着李国庆,在遭遇死亡威胁的时候,居然不退反进,悍然朝着他冲过来。

显然,它要为它的妻子复仇,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。

这种慷慨赴死的悲壮,让李国庆敬佩。

但现在,他们是敌人。

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。

在达到理想攻击范围后,李国庆对准狼王的头,轻轻扣动了扳机。

子弹旋转着,从狼王的左眼射进去,从后脑射出来。

鲜血撒了一地,狼王中枪后,仍然拼尽全力向李国庆冲来。

它在距离李国庆五六米的地方摔倒了。

它发出一声声悲鸣,呜咽中带着一丝不甘与愤恨,挣扎了几下后,便彻底没气了。

其他野狼见状,顷刻间便逃散而去。

战斗结束,李国庆看着空空如也的弹仓,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
用两发子弹击退群狼,即便是对于李国庆这个昔日的特种兵来说,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
一旁,卫有为亲眼目睹了一切。

直到狼群退去后,他才心有余悸地说道:“小庆,你没事吧?”

“大爷,我没事。”

老爷子前后左右看了半天,确定李国庆没事后,这才放下心来。

“小庆,我记得你好像没摸过枪啊?刚才那枪法,都把我这个战斗多年的老兵给看呆了。”

“大爷,我之前确实没摸过枪,但却看过你打枪,这都是我在你旁边偷学的。”

第一次摸枪,只用了两颗子弹,就猎杀了两头狡猾的狼。

这种战绩,即便是放到部队里面,也属一流了。

难道说,这小子是天生的射击天才?

卫有为是看着李国庆长大的。

他很清楚,李国庆是第一次摸枪。

本来,他提拔李国庆当民兵排排长的时候,还有些担心这小子的安危。

可现在看来,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。

这小子面对群狼的时候不光有勇有谋,而且还十分的冷静,第一次放枪,枪法就好的出奇。

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,简直无可挑剔。

“小庆,我本以为,你只是在农业生产方面比较厉害,可我没有想到,你的射击天赋居然也这么高,你知道吗?你这种射击水平,即便是放到部队里,也属于一流。”

“真的吗?大爷,我还有这种天赋呢?”

李国庆不敢把重生这种有违常理的事告诉卫有为,于是便只能装傻。

“当然是真的。”

他们放枪的声音引来了许多村民。

最先来的便是队长卫建平,他打着火把,靠近这里的时候,一眼便看到了躺在雪地里的两头野狼。

“爹,这两头狼是你打死的?您果真宝刀未老啊!厉害。”

“我老了,哪还有这本事啊?这两头狼都是小庆打死的,今天,如果没有小庆在的话,你爹我恐怕要交代在这里了。”

“啊?”

卫建平一脸吃惊地看着李国庆:“我记得,小庆好像不会用枪啊!这两头狼真是小庆打死的?”

卫有为举起手,一巴掌拍在卫建平的后脑勺上:“你的意思是我在骗你吗?老子这么大岁数了,有必要在这种事上说谎吗?”

“了不得啊!第一次用枪,就能杀死两头狼。”事到如今,卫建平已然接受了这个事实。

“小庆厉害啊!”

“小庆果然有本事。”

陆续赶来的村民,在得知这一情况后,纷纷夸赞起李国庆来。

至于卫有为,则直接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步枪:“我老了,不中用了,现在,我准备将民兵排长的位置让给小庆,大家伙觉得怎么样?”

这年月,想要成为生产队的民兵排长,首先需要有队长的提名。

其次,还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。

最后,大部分群众都认可了以后,由队长将此事上报公社,公社审批通过后,便会下达任命通知。

这一次,他李国庆帮村子守住了马场,也算是为靠山屯立下了功劳。

他觉得,村民们应该能拥护他。

而且,他也很需要这份工作。

就在他准备接过步枪的时候,人群中却响起了反对的声音。

“小庆的确为村子立下了汗马功劳,可我觉得,肖强也不错啊!他不也得到了队长的提名了吗?”

“肖知青确实可以,他昨天还帮我砍柴来的。”

“我女儿得了重感冒,就想吃个桃罐头,肖知青得知此事后,二话不说,直接就去供销社给我女儿买了桃罐头。”

肖强在生产劳作方面,虽然没有他李国庆优秀,但在人情世故这方面,却没的说。

他一个外来人,能让本屯子的村民帮他说话,从这一点上,就可以看的出来,这小子很会做人。

而此时,姗姗来迟的肖强,在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后,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:“国庆啊!你如果想要这个民兵排长的位置的话,我直接让给你就好了,我本来就是外来户,做这个民兵排长,的确有些不合适。”

他这招以退为进,顿时就收获到了一众村民的好感。

此刻,一片赞扬的声音也跟着响了起来。

“肖知青太大气了吧?这民兵排长的位置,说让就让啊!”

“肖知青这人够意思。”

如果李国庆还是曾经那个愣头青的话,此刻恐怕已经接受了民兵排长的职位。

可身为一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老兵,他怎会不知道肖强的伎俩?

肖强这是在以退为进。

他若真的接受了这个职位,便也会失去民心。

况且,这排长的位置,不是他说让就能让的。

这最终的决定权,还是在于队长的推荐,以及公社的拍板。

“别,这个民兵排长的位置还是让给你做比较好,你人缘好,统筹能力强,你来吧!”

“嗯?”

肖强倒是没有想到,李国庆居然会说出这番话来。

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愣头青吗?

“队长,你觉得呢?”

犹豫了片刻后,他将问题抛给了队长卫建平。

之前,他给卫建平家送了足足一袋子棒子面,这才换来了一个民兵排长的提名。

他本以为自己当排长的事已经稳了,可卫有为却非要跳出来举荐李国庆。

这让他头疼的很。

“我觉得吧!这个权利还是应该交给群众,一个月后,由村民进行投票,得票多的人做民兵排长,得票少的人自动放弃。”

卫建平虽然收了肖强一袋子棒子面,可他也收了李国庆半只兔子。

最主要的是,李国庆还救了他爹的命。

现在,他的天平已经偏向李国庆了。

可身为队长,有些时候,他也身不由己。

村民都在这看着呢!

事已至此,他也不好偏向任何一方了。

“就这么定了,国庆,你觉得呢?”肖强道。


肖强身为知青,家庭条件不错。

他家里经常会给他寄钱过来。

之前,他仗着自己经济条件好,收买了许多村民的心。

如果采用投票制的话,他相信自己可以赢。

“没问题。”

李国庆依稀记得,前世,小妹曾和他讲过,在这个时间段里,肖强也出事了。

既然这样,那再拖一个月也无妨。

反正,这个民兵排长最后还是他的。

这个年代,打猎打到小动物可以自己留下。

但如果猎到大型动物,一般都需要充公。

当然,许多地方对于这种事,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许多地方,哪怕真的打到了大型猎物,也不用充公。

如果是曾经的李国庆,在这种饥荒年代打到两头狼,是绝对不会把到嘴里的肉分出去的。

只可惜,现在的李国庆可不是曾经那个毛头小子了。

身为社会性动物,尤其是在屯子里,他深知和乡亲们搞好关系的重要性。

“各位,今天一共打到了两头狼,我拿出一只,给屯子里的人分了,至于到底怎么分,一切都听队长的。”

“小庆,你太敞亮了吧?”

“小庆够意思。”

李国庆能在这种饥荒年代,把自己打到的一头狼分给村民。

这种善举瞬间收获了大量村民的好感。

就连那个最偏向肖强的村民,都跟着夸赞起李国庆来。

“好,沾小庆的光,咱屯子的人都有肉吃。”

队长本来想直接分肉的,可村子里的年轻人为了炫耀这份战绩,居然拿把狼王的妻子挂在了马场外的木桩上。

“你们这样侮辱狼的尸体,狼群一定会报复的。”见村子里的几个年轻人如此不知敬畏,李国庆忍不住吼道。

“国庆,你想多了吧?畜生就是畜生,那些狼见到自己同类的尸体,恐怕就只会害怕了吧?又怎么会报复呢?”肖强无所谓地说道。

“真是无知者无畏,话谁都敢说,可真要出事了,你能负的起这个责任吗?”

见肖强不说话,李国庆又看向了队长卫建平:“卫叔,还是把狼卸下来吧?咱们真没必要冒这个险。”

“国庆,你多虑了吧?狼这玩意还知道报仇啊?放心,咱就挂两天,等到附近几个屯子都知道咱们猎到狼后,咱再分狼肉。”

李国庆明白,他现在人微言轻。

见没有人听自己的,他只能放弃。

微微摇了摇头后,他扛起狼王的尸体,独自下山了。

袅袅的炊烟从家中的烟筒里升起。

李国庆踏进外屋地,一眼便看到了正在灶坑旁烧火的妹妹。

“妹,你看哥肩膀上扛的是啥?”

李青一边往灶坑里填柴,一边抬头看去,见哥的肩膀上扛着一头狼,顿时被吓了一个激灵。

“哥,你……你肩膀上扛着的是狼啊!”

“妹,你别怕,这狼已经被哥打死了,咱们今晚吃狼肉。”

“哥,你刚才遇到狼了?你没事吧?”

“啥事没有,不信你看?”

李国庆扛着狼王,在李青面前转了一个圈。

见李国庆完好无损,李青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这头狼王身上。

“哥,这头狼好大啊!这狼真是你打死的?”

“千真万确。”

随即,李国庆把刚才在马场发生的事情和妹妹讲了一遍。

这时,躺在里屋炕上的李玉忠一觉醒来后,也挣扎着坐了起来。

“小兔崽子,你要上天啊!猎狼?你怎么敢的?这……这头狼这么大,好像是狼王啊!小庆,这头狼王真是你猎到的?”

“爸,我骗你干嘛?”

“你刚才还说,你只放了两枪,就打死了两头狼?”

这会,老爷子终于清醒了过来。

“爹,你要是不信的话,可以问队长。”

“爹不是不信,只是感到有些震惊,果然,你遗传了你爷爷的打猎天赋,你爷爷之前也是咱们屯子里出了名的老猎人,壮年的时候,甚至还杀过一只天池水怪。”

“那必须的,这叫隔代遗传。”

李国庆从菜板子上提起菜刀,开始解狼。

李国庆在东北虎特战队的代号叫千手。

他之所以被命名为千手,只因为他是一个多面手,样样通,样样精。

像解狼这种小事,根本难不倒他。

他如同庖丁解牛一般,循着狼体的缝隙和纹理,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,便把这头狼分解成了几十块大大小小的肉块。

看着堆放在陶罐里的一块块狼肉,李国庆欣慰地点了点头。

这么多肉,足够他们一家吃上许多天了。

他在那堆肉里挑了一块后丘肉,递给了李青。

“小青,把这块肉放大锅里炖了吧!再放点野菜和蘑菇。”

“好嘞,哥,咱家得有一年多没吃过铁锅炖了,这一回总算吃上了。”

她接过这块后丘肉,盯着手中的肉块,有些出神地说道:“哥,这头狼好像是公狼吧?咱们把它杀了,它妹妹也会伤心吧?”

看着骨子里透着善良的小妹,李国庆会心一笑:“傻孩子,哥若不杀这头狼王,狼群便会攻击马场,哥虽然杀了一头狼,但却也保住了数只马的性命,你觉得哥哥到底是善还是恶呢?”

“算了,你如果心里过意不去的话,等一会炖好了肉,你别吃就好了。”李国庆忍不住逗起妹妹来。

肉只在锅里炖了片刻,香味便从锅盖的缝隙中冒了出来。

李青闻着肉的香味,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。

“小狼虽然可怜,可它的肉也好香啊!它都已经死了,我吃一点也没毛病吧!”

“一点毛病没有。”

等铁锅炖好了以后,李国庆急急忙忙从大铁锅里打了一份狼肉。

“哥,你干嘛?”

“你玲子姐这两天不是感冒了吗?我打一碗狼肉给你玲子姐送过去。”

如果说亏欠的话,李国庆觉得,他最亏欠的便是他前世的结发妻子于爱玲。


李青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哥,你说什么?你要给玲子姐送肉汤?”

“怎么?不行吗?”

“当然不是,我只是觉得,你之前对玲子姐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,现在怎么想起来给人家送肉汤了?”

“我这不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吗?”

因为玲子是大资本家的后代。

所以,从玲子下放到屯子里的第一天,李国庆便看她不顺眼。

那一年,他是村子里的劳动标兵,自然而然的当起了这几个知青的生产指导员。

那些年,她不光在生产劳作方面挑于爱玲的毛病,甚至还会给她派最不好干的活。

可命运就是如此的爱捉弄人。

他们是最不被看好的一对,却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一起。

靠山屯没有设立知青点。

几个下乡的知青全都住在村民家里。

于爱玲住在屯子里一个寡妇家,离李国庆家非常近。

“玲子,在家呢吗?”

在木门外徘徊了一会后,李国庆跳脚喊起了妻子的小名。

他好想冲进房间,紧紧地拥抱一下自己的结发妻子。

可犹豫了一会后,他还是忍住了。

片刻后,一个头上顶着时兴发型,身穿时兴服装的女孩从屋内走了出来。

女孩走路的姿态很美,宛如一个大家闺秀。

“李国庆?你……你怎么来了?”

看到李国庆后,于爱玲有些害怕。

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闪躲,闪躲中透露着一丝愤怒。

看到有些惧怕自己的结发妻子,李国庆的心微微有些疼。

那些年,他真的太差劲了。

就因为妻子是大资本家的后代,就一直为难人家。

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自己的行为,真有些莫名其妙。

“玲子,我听说你这两天感冒了,身体不好,所以过来给你送一些肉汤。”

“给我送肉汤?”

于爱玲看着李国庆手里端着的一碗肉汤,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这个总是为难她的家伙,居然给她送来了肉汤?这到底什么情况?

“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,你还能给我送肉汤过来?莫不是给我下毒了?”

显然,现阶段的于爱玲根本不相信李国庆。

李国庆一想到他这几年对结发妻子做的坏事,顿时就觉得羞愧难当。

他硬撑着,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,把手中的海碗往前凑了凑:“你要真怕下毒的话,我先喝一口,然后再给你喝?”

于爱玲心里很清楚。

就算是借给李国庆一个胆子,他都不敢下毒。

她之所以这么说,只是在调侃李国庆罢了。

接过李国庆手中的海碗后,于爱玲还是感到很疑惑。

这个一直为难她的家伙,为什么会给她送肉汤过来?

“吃别人的嘴短,拿别人的手短,你莫不是有事求我?”

李国庆心里跟明镜一样。

现阶段,他和于爱玲之间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。

如果他表现的过于殷切的话,肯定会让玲子产生误会。

想到这里,他笑着说道:“玲子,我听说你手里有一本《林海雪原》的小说?能不能借我看看?”

“原来是要借书啊!你早说啊!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两遍了,借给你也无妨。”

于爱玲转身回屋,片刻后,他拿着一本书,从房间内走出来。

“我怎么借你的,你记得怎么还回来,不许给我弄脏了。”

“放心吧!我一定会好好保管的。”

将这本小说贴身收好后,李国庆摆了摆手,转身离开。

……

李国庆家中。

李玉忠和李青盯着瓷盆中的狼肉,直流口水。

“爹,要不然,咱们先吃?”

“别,你哥还没回来呢!咱们等你哥回来一起吃。”

而就在这时,东屋的门帘子忽然就被人掀了起来。

周小红看着火炕上的一大盆炖肉,忍不住吞咽起口水来。

“我还以为我闻错了呢!没想到,这肉味真是从你家传过来的啊?”

见来人是周小红,李青的脸色微微有些不好看:“这盆炖肉是我哥留给我的。”

“留给你的?这孩子,怎么年纪轻轻的就说起胡话来了?你们家但凡有了好吃的,你哥哪一次不是屁颠屁颠地给我送过来?”

周小红还想继续说下去,结果却被李青打断:“我哥说了,我们家以后要是有好吃的,都留给我们家自己吃。”

“你哥一生气就和我闹别扭,一闹别扭就这么说,可他哪一次长记性了?”

说着话的功夫,周小红一把将这一大盆炖肉抱了起来:“我肖强哥也好久没吃肉了,正好把这些肉端到肖强哥那里,大家一起吃吃喝喝,多热闹啊!”

被周小红这么一说,李青顿时就像一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,整个人都变得垂头丧气了起来。

他哥确实就像周小红说的那样,每一次和周小红闹别扭的时候都会说狠话。

而只要周小红稍微哄一哄李国庆,李国庆便会屁颠屁颠地选择原谅。

到现在,李青都不敢相信她那个不争气的哥哥了。

万一哥哥这一次也是在闹脾气呢?

不光是李青,盘坐在火炕上的李玉忠,也是敢怒不敢言。

只因为,这样的事情,他们经历的实在太多了。

“这么一大盆肉,看着就很好吃,这一次,我要吃肉吃到饱。”

就在周小红要转身离开的时候,却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去路:“给我站那嘎达,让你拿肉了吗?”

周小红见拦住他的人是李国庆,一时间气不打一处来:“李国庆,你什么意思?你这盆炖肉不就是给我做的吗?”

“给你做的?这盆炖肉明明是我妹给我做的,什么时候成了给你做的了?”

看着这个理直气壮的,想要侵吞别人劳动果实的女人,李国庆心中隐隐有些生气。

“你家里但凡有好吃货,你哪一次不屁颠屁颠的给我送过来?李国庆,你要再闹下去的话,我可真生气了。”

“你生不生气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李国庆一把抢过周小红手中的瓷盆,将其放在火炕上。

接下来,他从瓷盆里夹了一块香喷喷的狼肉,放在嘴里大快朵颐起来。

周小红闻着浓郁的肉香味,馋的口水不停地流。


周小红气的在原地跺脚:“李国庆,你确定要这么对我吗?我告诉你,我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原谅你了,哪怕你跪下求我,我也不会原谅你。”

她恶狠狠地瞪了李国庆一眼,双手捂着脸,扭头便跑了。

看着周小红离去的背影,李国庆只觉得可笑。

之前,他给了周小红那么多好吃的。

结果,这女人根本不知道感恩,把他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。

而现在,他只是一次没有给周小红好吃的,这女人就翻脸了。

当真是头喂不熟的白眼狼。

“哥,这狼肉真不给小红姐端过去吗?”李青坐在火炕边上,小声问道。

李国庆笑着摇了摇头:“你忘了哥说的话了吗?哥之前不是说了,以后再有好吃的,就留着咱们家自己吃。”

“嗯。”

得到了哥哥的肯定答复后,李青拿起筷子,在瓷盆里夹了一大块肉,放在嘴里,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。

第二天清晨,李国庆早早地来到了马场。

见马场并没有遭到狼群的袭击,他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。

他来到草垛旁,扛起一捆干草,奔着马群行去。

这时,卫有为也抽着烟袋锅,从不远处走过来:“小庆,这么早就上工啊?”

“是啊!麻烦大爷帮我记分。”

卫有为不光是屯子里的民兵排长,也是马场的记分员。

屯子里的人如果来马场上工的话,都得让卫有为帮忙记工分。

李国庆喂马的同时,一些村民也陆续赶来马场劳作。

完成了早上的工作后,李国庆从草垛里取出了一捆三叶草。

三叶草最优质的牧草之一,深得马匹的喜欢。

卫有为见李国庆拿出了一捆三叶草,忍不住询问道:“小庆,你拿三叶草做什么?这三叶草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,才给马匹食用一些。”

“我想给追云喂一些三叶草。”

还没等卫有为说话,村民们就先绷不住了。

“给那个畜生喂三叶草?小庆,你喝多了吧?不饿着那畜生就算了,还给它吃这种上等的牧草?”

“那畜生根本就是个精神病,前两天,我在距离他好几米的地方给他投喂牧草,结果还是被他踢了一脚。”

“小庆,你莫不是忘了?追云可是这方圆百里内最烈的马,你要是靠近它,指定得挨踢。”

李国庆笑了笑道:“我不光要靠近它,还要训它。”

“啊?”

卫有为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小庆,我没听错吧?你要训这匹方圆百里内最烈的马?”

“男人嘛!就要娶最漂亮的女人,骑最烈的马。”

“可我记得,你好像不会驯马吧?小庆啊!人有理想固然是好的,可也不能脱离实际。”

卫有为还想多教育几句这个后生。

结果,李国庆居然一马当先地朝着追云走了过去。

一步、两步、三步……

李国庆在距离追云还有一米左右的时候,忽然停住了脚步。

马场内,所有前来劳作的村民全都屏住了呼吸。

在所有人的记忆中,但凡有人敢靠近追云,这畜生铁定会尥蹶子。

之前,许多村民都被追云踢过。

有的小孩在听到追云的名字的时候,甚至都会被吓的止住哭声。

可现在,李国庆距离追云只有一米。

可这畜生居然没有踢人,这属实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。

李国庆在特种部队特训的时候,也学过驯马术。

身为一名优秀的驯马师,李国庆心里面清楚。

追云之所以不踢他,是因为这个畜生嗅到了强者的气息。

马这种生物和大多数动物一样,感知能力都非常强。

它们能够感觉到周围的人当中,谁是强者,谁是弱者。

对于弱者,它会毫不留情的尥蹶子。

而对于强者,它的心中则会升起天然的顺从情绪。

此刻,追云已经感觉到了。

李国庆和这些普通村民似乎不一样。

所以,这畜生才没有轻举妄动。

李国庆缓慢地将手中的三叶草递过去。

追云用眼角的余光,警惕地看了李国庆一眼。

确定李国庆没有恶意后,它埋下头,啃食起这捆三叶草来。

嘎嘣!嘎嘣!

牙齿咀嚼草木的声音宛如奏响的乐章。

前来农场劳作的所有村民都看呆了。

这还是那个异常暴躁的追云吗?

身为一名合格的驯马师,李国庆清楚。

想要驯服最烈的马,首先就是要先和这匹马培养感情。

他之所以喂追云三叶草,就是在培养他和追云之间的感情。

见追云渐渐放下了防备心,李国庆便来到这匹烈马的身侧,开始轻轻抚摸它的每一寸肌肤。

而追云野像温顺的小猫一般,任凭李国庆抚摸。

“我的天啊!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追云吗?”

“他怎么光踢我,不踢李国庆啊!这也太恨人了吧?”

许多村民的世界观都开始崩塌。

和追云培养过感情后,李国庆并没有着急骑它,而是在它的背上加了一个垫子。

降服烈马的第二步,便是需要让马慢慢适应披在身上的垫子和马鞍。

一旦追云渐渐适应了马鞍,李国庆便可以开始尝试驯服它了。

轻轻将垫子放在追云山上后,这畜生依然没有抗拒。

可是,当李国庆把马鞍放在追云的后背上时,追云却有了强烈的反应。

直到这一刻,追云才意识到,李国庆这是要骑它。

追云猛地撅起屁股,想要踹飞李国庆。

这一世的李国庆还没有经历过魔鬼训练。

身体素质虽然远不如前世巅峰时期,但也不可小觑。

千钧一发之际,他把缰绳套在追云的脑袋上,身体则一直紧贴着追云的肚子,跟随者追云的运动轨迹,随马而动。

追云想要踢死李国庆,可无论这畜生怎么用力,怎么尥蹶子,李国庆都紧紧地贴着这畜生的肚子,不让它碰到一丝一毫。

追云疯狂地在马场内尥蹶子,却一脚也踢不到李国庆。

慢慢的,这畜生也变得体力不支了起来。

李国庆趁着这个机会,纵身一跃,上了马背。

“小庆,你小心点,万一被这匹烈马弄下马背,摔个好歹的,我怎么向你爹交代?”

围栏外,卫有为一脸担忧地说道。


此时,李国庆已经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征服烈马上面,根本没有时间和卫有为聊天。

追云不停地在马场内尥蹶子。

这畜生的动作幅度非常大,几乎都要起飞了。

如果是一般的驯马师的话,此刻恐怕早就被这匹烈马弄下来了。

可惜,李国庆并不是普通的驯马师。

身为一名特种兵王,特种部队里面的多面手,他在驯马方面的水平也很高。

他驯马并不是靠蛮力,而是靠巧劲。

追云往哪边使力,他就跟着往哪边使力。

这样一来,追云便没有办法把李国庆弄下去。

追云一直反抗了半个小时,到最后也有些筋疲力竭了。

这畜生在原地转了一个圈,然后便渐渐地老实了下来。

“不是吧?小庆居然把追云给驯服了?这也太尿性了吧?”

“李国庆这犊子玩意,真特么尿性。”

在一旁观看李国庆驯马的村民,本来还为李国庆捏了一把汗。

可现在,当他们看到李国庆真的驯服了追云,一时间都有些不可置信。

去年,县里来的驯马师也想把追云驯服,可却被追云一个蹶子给干成腰间盘突出了。

从那天起,追云便成了靠山屯马场内最凶残的存在。

连驯马师都训不好的烈马,居然被李国庆驯服了,这属实有些匪夷所思。

“国庆,我怎么不知道,你还有驯马的技术呢?”卫有为点燃了烟袋锅,吧嗒了一口后,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虑。

如果不是因为看着李国庆长大的,他现在甚至都开始怀疑李国庆的身份了。

先是精准射击,现在又开始驯马。

这一切的一切,都太让卫有为吃惊了。

“大爷,我之前一直在马场内上工,也看过几个驯马师过来驯马,这驯马的本事,都是我在驯马师那里学来的。”

卫有为虽然不愿意相信,但也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。

李国庆双腿夹着马肚子,在马场内转了一圈。

感受着追云四肢传递出来的强大力量,他瞬间心潮澎湃。

李国庆之所以选择追云,也是有原因的。

村民们不识货。

可李国庆却却识货的很。

这追云可是草原上最顶级的马匹——汗血宝马。

这种马拥有十分出色的奔跑能力和耐力。

在古代的时候,甚至可以日行千里。

驱动这匹马来到卫有为的身旁,李国庆轻轻拉了拉缰绳。

追云两个前蹄猛地仰起,同时,嘴巴里发出一阵萧萧的马鸣。

本来还在疾驰的追云,只是被李国庆轻轻拽了一下缰绳,便瞬间停了下来。

显然,追云已经认主了。

“大爷,我想骑着追云,出去巡逻。”

李国庆之所以要驯服追云,最主要的目的,便是想骑着它进老爷岭打猎。

有了追云这个大杀器,就相当于是拥有了一辆顶级越野车。

这样一来,便能大大提升李国庆在老爷岭内的机动性和安全性。

身为民兵排的一员,李国庆的任务之一便是巡逻。

而今天,刚好是他巡逻的日子。

“这……这……”

这些骏马都是公家的财产。

卫有为虽然和李国庆的关系还算不错,可却也不好当着这么多村民的面,开这个后门。

虽然只是骑一骑,却也不太符合规矩。

“国庆这孩子少年心性,他好不容易驯服了这匹烈马,自然也想骑一骑,有为啊!你就答应这孩子吧!”

“大爷,你就答应国庆吧!”

见卫有为有些为难,许多村民都开始帮李国庆说话。

村民们昨天刚得了李国庆的好处,现在自然也都帮着他说话。

卫有为见村民们都帮李国庆说话,便也不再拒绝:“既然乡亲们都同意了,那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,大家都得了国庆的狼肉,一定得帮国庆保密啊!谁要是敢把国庆骑马巡逻的事说出去,我绝对饶不了他。”

靠山屯处在大山深处,算是一个天高黄帝远的地方。

所以,一些村民即便做一些破格的事情,大家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李国庆见大爷都把马借给自己了,于是便继续舔着脸道:“大爷,你马都借我了,顺便把你的枪也借给我呗!我一个人进山巡逻,万一被猛兽偷袭了可怎么办?”

他们靠山屯属于小村落,所以,整个村子里就只分到了一把步枪。

而这把枪的主人,便是民兵排长。

见李国庆要借自己的枪,卫有为顿时将脑袋摇成了拨浪鼓。

“那可不行,这枪是排长专属的,怎么可以轻易外借?再者说了,我就算把枪借给你,你也用不上。”

“那为啥呢?”

“大爷我一共就五发子弹,攻击狼群的时候,已经全被你给用完了。”

“没子弹了?可若是狼群再来的话,咱们该怎么办?”

老爷岭内的狼体型都很庞大,尤其是那头狼王,如果站起来的话,身高最起码有一米八。

这种体型的狼,根本就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。

万一狼群发狠,靠山屯内一定会有伤亡。

李国庆的这番话,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。

“小庆,那群狼都被你击退了,应该不会再来了吧?”

“我估计啊!那群狼肯定是怕了。”

村民们天真的乐观了起来。

可还没等他们乐观完,便被卫有为打断了:“小庆啊!是我疏忽了,咱们确实赌不起,这样,我现在就去公社申请子弹。”

卫有为走后,李国庆也没闲着。

他准备去老爷岭边缘地带狩猎。

然后拿着猎物,去黑市里面换取一些子弹。

他从马场的茅草屋内提了一把红缨枪,双腿一夹马腿,飞速地消失在了马场内。

村民们为了荣耀,把狼王的妻子挂在了木桩上,这势必会激起狼群的仇恨。

他估计,狼群很有可能会再次袭击马场。

万一卫有为申请不到子弹,他这边还能做一个两手准备。

其实,李国庆完全可以不管马场的死活。

可身为这片黑体地上的一员。

身为一名人民子弟兵。

他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乡亲们被野兽袭击?

家、国、天、下,他心中有家也有国。


李国庆骑着追云,一骑绝尘,不一会的功夫,便消失在了远方。

他在村子周边巡逻了一圈后,便径直朝着老爷岭方向行去。

李国庆的装备有些差。

所以,他没敢太深入老爷岭,而是一直在边缘地带徘徊。

追云可以日行千里。

这大大的提升了李国庆的机动性。

他沿着老爷岭外围一路狂奔,最终,在一片无人的雪原停了下来。

前世,他曾在这片区域做过几天野外求生训练。

他清楚的记得,这片区域内有梅花鹿出没。

如果是寻常时候,李国庆手里若是没有枪的话,大概率猎不到梅花鹿。

可现在,他骑着的可是和壮年梅花鹿速度差不多的追云。

这大大的提升了他猎到梅花鹿的可能。

在这片区域转悠了半天后,李国却连一根鹿毛都没有找到。

“不应该啊!”

李国庆琢磨了半天,终于想明白了。

他记得,前世的时候,妹妹曾和他讲过。

这段时间,一支偷猎队经常进入老爷岭内猎杀黄羊和梅花鹿。

这完全破坏了老爷岭内的生态平衡。

各种猛兽因为没有肉吃,时常会冒着生命危险,去附近的村庄偷吃家畜。

这里之所以没有梅花鹿的足迹,恐怕是因为偷猎队在这里打过猎。

想到这里,李国庆骑着追云,继续在这附近转悠。

而就在他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,却蓦然间在一片山坡上看到了三只梅花鹿。

李国庆看到梅花鹿的同时。

这三只梅花鹿同样也看到了李国庆。

他们本来在食用山坡上的干草,在见到李国庆后,三只梅花鹿全都停下了吃草的动作,同时一脸警惕地盯着李国庆看。

如果李国庆继续靠近这三只梅花鹿的话,它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跑掉。

经过观察,李国庆发现,这是一个三口之家。

一头公鹿,一头母鹿,以及一头鹿崽。

野生梅花鹿的速度很快,全力奔跑的情况下,甚至能够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。

李国庆距离梅花鹿的距离很远,如果追那两只成年鹿的话,恐怕会追不上。

可如果是追那头小鹿的话,完全没有问题。

略微思考了片刻后,他猛地夹了一下马肚子,飞快地朝着那个三口之家冲锋。

三口之家见李国庆朝着它们冲过来,撒丫子便跑。

两只成年梅花鹿的速度很快,可那头幼年梅花鹿的速度就没有那么快了。

李国庆骑着追云,一路如风一般,很快就追上了那头小鹿。

小鹿知道自己逃不掉了,眼神之中渐渐露出一丝绝望。

而就在这时,那头雄鹿却故意放慢了脚步。

雄鹿跟在小鹿的屁股后面,明明可以超越它保命,却始终没有这么做。

李国庆知道,这是伟大的父爱。

这种爱哪怕是在动物界,也依然存在。

几分钟后,李国庆终于追上了那头成年雄鹿。

可即便是在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,那头成年雄鹿依旧没有加速的迹象。

显然,他是想舍弃自己的性命,来换取小鹿的新生。

看到这一幕,李国庆心中微动。

不过,他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。

他挥动红缨枪,猛地一枪下去,没有杀这头雄鹿,而是切断了雄鹿脑袋上顶着的鹿茸。

这头雄鹿的年龄大概在四岁左右。

这一阶段,雄鹿身上的鹿茸是最值钱的,药用价值非常高。

李国庆之所以没杀这头雄鹿,是因为,他可以源源不断的在这头雄鹿的身上榨取鹿茸。

鹿茸作为名贵的中药,价值并不低。

取两次回本。

如果连续取上五六次的话,甚至还有的赚。

另一方面,他之所以不杀这头雄鹿,也是为了维护老爷岭内的生态平衡。

若这些食草动物都被杀光了,人类必然也会遭受到应有的报应。

猛兽们没有吃的,势必也会下到村子里,去偷食村子里养的家畜。

家畜被吃完了以后,这些猛兽甚至还会吃人。

雄鹿被斩断了鹿茸后,发出一阵宛如铃铛一般的鹿鸣声。

这头成年雄鹿飞速奔跑,片刻间便消失在了雪原之上。

轻轻拽了一下缰绳后,李国庆从马背上翻了下来。

他捡起地上的带血的鹿茸,认真打量了起来。

“不错,拿上这鹿茸,再拿上一些狼肉,完全可以换到足够的子弹了。”

李国庆从山上下来的时候,太阳已经落山了。

天马上就要黑了。

而就在这时,他却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“玲子?你干啥去了?”

于爱玲看到李国庆的时候,也感到有些意外。“我刚才去镇上找刘得柱,给我弄了一个时兴的发型。”

“我记得,你前两天不是刚弄了一个新发型吗?怎么又去弄了?”

“我愿意,你管不着吧?”

现阶段,于爱玲和李国庆的关系很一般。

所以,这个女人一点都不惯着李国庆。

“好好好,我是管不着。”

李国庆苦笑一声,继续说道:“天马上就要黑了,你现在回村子,恐怕得走很长一段夜路,要不然,我骑马载你回去?”

听到此话,于爱玲顿时警惕了起来。

她将双手交错放在胸前,微微抬头,死死地盯着李国庆。

她见李国庆的一对眸子一直都很清澈,于是便慢慢放下心来。

“不用了,我自己长腿了,会走路。”

“不用算了,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了,一会天黑了,小心吊死鬼跟着你。”

李国庆记得,于爱玲最怕的就是鬼了。

他这么一说,妻子肯定会乖乖就范。

果然,他骑着马,还没走出去几步,背后便响起了那个让李国庆魂牵梦绕的声音。

“李国庆,你等我一下。”

“又怎么了?”

李国庆强憋着笑,悠悠转过头来。

“那个,我忽然想早点回屯子了,你能带我一程吗?”

“你刚才不是说不用吗?”

“人家不能改主意吗?”

“可以改啊。”

李国庆骑着马,来到玲子身边,示意她上来。

于爱玲扭捏了片刻后,便一跃上了马。

“走了啊!”

李国庆微微转头,淡淡地说道。

“嗯。”

感受着马背上,那个男人的阳刚之气,于爱玲的心脏不争气的狂跳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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